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8号)文件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组织专家核查、认定等相关工作,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3.25-2025.3.27,如有异议,联系教办吴老师,联系电话0993-2058093
食品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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