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实设发〔2025〕5号 关于修订印发《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者:颜海燕发布时间:2025-05-22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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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发〔20255



关于修订印发《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20252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320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实验室风险源的监测、 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防体系,积极预防、及时 控制、消除隐患,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事 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并关注救援人员 的自身安全防护。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 负责。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实验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快速应对,果断处置。对学校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故, 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采取处置措施要果 断,力争解决处置在事故初期,把事态控制在能力范围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内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  响应分级及事故分级

第四条  应急响应分级是指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

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针对事故采取的应急行动进行分级。响应分级应遵循“定级控制为主,响应升级为辅”的原则,学院能控制的不升级至学校,学校能控制的不升级至社会层面。发生任何事故均应及时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和学校相关单位报告,不得因响应不升级而对相关事故信息隐瞒不报。

第五条  根据事故的发展进度特征,可划分为事故征兆阶段、事故初期阶段、事故发展阶段、事故失控阶段和事故结束与

恢复阶段五个阶段。综合考虑各阶段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应

急处置所需资源以及各层级控制事态的能力,应急响应分为三个

级别:三级(学院级)、二级(校级)、一级(社会级)。满足附录中的任意一个条件即可视为达到对应响应等级的启动条件。

第六条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从轻到重依 次分为一般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Ⅰ级) 三个等级。

  1. 一般事故(二级单位范围内,Ⅲ级):指事态比较简单,限于事发二级单位内,仅在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造成较小财产损失,启动三级响应完成处置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学校范围内,Ⅱ级):指事态较为复杂, 限于学校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

造成人员受伤和较大财产损失,或校园生态环境遭受到一定程度 破坏,启动二级响应完成处置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超出学校范围,Ⅰ级):指事态复杂,超 出学校范围,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已经造 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破坏生态环境波及校外,经由上 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介入,启动一级响应 完成处置的事故。

第三章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七条组织体系

(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由涉及事故的二级单位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封控、保护和救援行动;负责三级响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应急处 置工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 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并负责二级响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由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组织和指挥一级响应事故应急处置配合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公安、卫健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专家组

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召集校内外安全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中的咨询工作,向各级应急处置组提供应急处置决策依据和建议。应急状态结束后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协助提供专业结论。

  1. 工作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协调各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当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协助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当启动二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时,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

(二)党委宣传部:启动应急响应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 做好各类新闻媒体的对接工作,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和干预等。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协调学校相关应急物资的调配;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等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事件情况,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支援,及时将上级要求传达至相关单位和个人;负责或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

(四)党委保卫处:组织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负责布置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内救援通道的畅通当启动二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时根据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五)后勤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对事故可能引发的水电气暖方面的次生影响进行研判并采取管控措施。

(六)校医院: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 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 施现场救治,及时与医院等联系求助,将超出校医院救治能力的 病员及时转送至上级医院

(七)党委学生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对涉事及相关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八)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涉及的风险源的种类及特性,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负责本单位内三级应急响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涉及本单位一级、二级应急响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第四章 事故预防和监测预警

第九条事故预防和风险监测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应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按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实验室所有风险源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开展实验室事故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应加强对风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预警,对可能引发事故的灾害、灾难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关注实验室各类监测监控系统数据的变化状况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

第十条预警行动

实验室确认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后,要及时报告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预警启动后应开展响应准备工作,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当可能导致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或有关情况证明安全事故不可能发生,应及时解除预警。如果预警的事件已经发生,则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第五章 应急流程

第十一条响应启动

当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现场人员立即按照现场处 置方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报告情况,实验室 安全负责人向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初步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了解情况后,最终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

如出现人员伤害时,需同时报告校医院,请求支援。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 120 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

  1. 如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控制或消除事故危害。

  2. 如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统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如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委派应急处置总指挥,组织学校相关单位,配合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公安、卫健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在总指挥的协调下,由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二条 完成报告

相关人员完成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等事故内容的报告。

第十三条 响应终止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判断水、电等条件基本恢复正常,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判断事件引 发的次生、衍生后果基本消除,按照响应级别,由相应总指挥确 定应急响应工作终止。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基本任务

(一)安全防护。进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合适的个 人防护器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防止事件 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三)隔离、疏散。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 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 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 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五)做好现场洗消。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 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 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第十五条处置方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火灾与爆炸、危险化学品中毒、 化学灼伤、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液(危废)泄漏、危险化学品丢 失或被盗、气瓶安全、生物安全、机械伤害、触电等。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第七章 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保障应急报告、响应、处置等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了解和熟悉以下应急联系电话:

1.校保卫处:2058026

2.校医院:20587802058779

3.火警:119

4.医疗急救:120

5.东明新村派出所2057110

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保障科:2055550

(二)应急队伍保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职责分工,组建相应的专、兼职应急队伍,并为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通过培训、演练等不断提升应急救援人员能力,为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可提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予以支持。

(三)物资装备保障实验室公共区域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沙桶、灭火毯、防 护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靴、急救药品等。

(四)其他保障二级单位实验室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场所内风险源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予以明示,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组织演练,不断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在实验室门口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安全信息牌,明确场所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主要风险源、禁止标识、警示标识和指令标识等。

第八章 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各级应急处置组应妥善处理相应善后工作。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事件中伤亡人员的补助补偿、抚恤和相应的心理干预,环境污染清理,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保险机构的理赔等。

第十八条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事发二级单位应配合政府部门或学校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本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听 从指挥。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故重要情况, 或在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上级 和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责。

二十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以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承担。

第二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石大校发〔202233号)同时废止。

附录: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判定表

序号

响应级别

事故阶段

响应条件

影响范围

控制事态所需能力

备注

1

三级响应

征兆阶段

未发生实质性的伤亡或 损失,但存在一定的安全威胁,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

出现事故征兆,需要现场人员立即组织现场先期处置以预防事故发生。


初期阶段

财产损失较小或者人员被困,现场人员可控制事态。

二级单位

事故已发生,但事态较小,形势虽然紧迫但现 场人员有能力处置。


2

级响应

发展阶段

出现人员受伤或者人员 被困,校级层面有能力控制事态;造成较大财 产损失,但校级层面可控制事态,可能需要社会救援力量协助。

学校范围

现场控制失败,事故开 始扩大,事态已经超出 实验室和学院能力范围,校级有能力处置。


3

级响应

失控阶段

出现人员重伤、死亡或者生命受到威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校级层面无法控制,需要社会救援力量介入应急救 援。

社会范围

事故已经超出本学校能力范围,无法控制事态。
























石河子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53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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