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和对象
1.抽查时间:2023年5月8日—21日
2.抽检对象: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查对象确定
学校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抽查学生名单,一般按不低于当年各本科专业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随机进行抽检。
三、抽查内容
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工作须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四、抽查方式
被抽检的论文(设计)采用“双盲”评阅,送审时须隐去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
五、工作程序
1.5月8—21日,学院聘请校外高级以上职称同行专家,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设计)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2.5月22日,学院将抽查结果报教务处。
六、结果认定与处理
1.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必须修改,修改后的成果须经指导教师把关审核后方可进行复检。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定,并给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处理意见。
2.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取消评优资格。
学院于5月22日16:00前将《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统计表》及《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抽检鉴定表》交至教务处实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