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920

为提高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进度,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内容科学合理,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石大教发20223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开题答辩的对象

食品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开题答辩的组织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由学院教办统一组织安排。各专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专业答辩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31完成开题答辩工作。

三、开题答辩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1.开题答辩前,学生需根据要求提交开题报告;

2.开题答辩时,学生须对论文课题的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所涉及的问题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任务要求及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分析需要重点研究的、关键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所须的工作条件及解决的办法完成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主要参考文献等进行陈述;

3.学生在自述结束后,应认真回答开题答辩评委问题,并听取评委意见

4.开题答辩结束后,由答辩评委给出答辩意见答辩意见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生指导教师依据答辩意见及开题报告撰写质量给出答辩成绩(百分制);

5.通过答辩的学生需认真按计划完成论文各阶段工作;

6.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提交专业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组织二次开题答辩;

7.各专业答辩小组好开题答辩记录工作学生按要求填报立题审批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后续作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视为无效。

2.学生最终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提纲等应与开题答辩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3.院系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立题审批表”作为重要教学档案,归档留存。

石大教发  2022年30号.pdf

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答辩日程安排(网络版).xls

毕设立题审批表.doc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