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进度,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内容科学合理,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石大教发〔2022〕3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开题答辩的对象
食品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开题答辩的组织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由学院教办统一组织安排。各专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各专业答辩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完成开题答辩工作。
三、开题答辩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1.开题答辩前,学生需根据要求提交开题报告;
2.开题答辩时,学生须对论文课题的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所涉及的问题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任务要求及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分析,需要重点研究的、关键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所须的工作条件及解决的办法,完成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主要参考文献等进行陈述;
3.学生在自述结束后,应认真回答开题答辩评委问题,并听取评委意见;
4.开题答辩结束后,由答辩评委给出答辩意见,答辩意见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生指导教师依据答辩意见及开题报告撰写质量给出答辩成绩(百分制);
5.通过答辩的学生需认真按计划完成论文各阶段工作;
6.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提交专业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组织二次开题答辩;
7.各专业答辩小组做好开题答辩记录工作,学生按要求填报立题审批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后续工作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视为无效。
2.学生最终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提纲等应与开题答辩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3.院系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立题审批表”作为重要教学档案,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