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129

年级班: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6年4月2日(周六)至4月4日(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周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工作安排

1.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班级做好留、离校学生统计(注明个人通讯方式、去向、何时返校),在校生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杜绝节前请假和不按时返校情况。

2.做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班级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3.做好清明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班主任召开节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乘车途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意识;在校生严禁饮酒,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外出旅游,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重点关注毕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掌握在外实习学生的到岗及相关教育管理情况。教育毕业班学生妥善处理好就业、实习、上课、清考及毕业设计的关系。

5.开展以“纪念故人、缅怀先烈”为主题的“我们的传统节日”等系列活动,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以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展示文明”的功能。

6.严格汇报制度。各系积极主动掌握学生动态,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员队伍,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汇报,各班级于2016年4月4日(周一)晚20:00之前务必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报至学办

三、学院学工办值班安排


                         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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