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研究生招聘信息]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15-07-15浏览次数:477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和兵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课堂实践教学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按照竞争择优的方法,划定分数线进入下一阶段。
  四、招聘程序
  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2015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
  cn)和兵团教育局政务网(btjyj.xjbt.gov.cn)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从2015年7月10日开始。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教育信息网,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2015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以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考试报名表》中填写详实、可靠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1、网上报名
  2015年7月13日10:00—7月17日18:3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历的,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在职在编考生必须持有原单位同意其考试的证明;并需携带下载的《考试报名表》两份和下载的准考证一份,以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兵团电大(乌市二道湾一巷100号)进行资格审查和交费。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18日—7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10:00—13:30,16:00—19:00)。
  3、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4、发放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课堂实践教学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笔试均为汉语试卷。成绩采用100分制。
  2、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在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10:00—12:00(北京时间)。
  3、笔试相关政策
  (1)参加笔试人员依据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可进入下一轮考试。
  (2)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7月29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4、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8月1日10:30开始
  专业能力测试以面试、课堂实践教学或实际操作为主的形式进行,成绩当天公布。(报考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在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课堂实践教学成绩×50%(兵团一中、二中、三中、教研室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20%+课堂实践教学成绩×30%(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兵团教育局勤工办、兵团农广校及其他招聘单位非教师岗位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考试总成绩于8月11日在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各招聘单位于8月20日前报兵团教育局人事处。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于8月27日统一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兵团教育信息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五、监督
  兵团人社、纪检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91-2896283  2896284
  兵团教育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