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18-09-29浏览次数:906

为进一步激发学院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根据《石河子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重点支持学院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四方面的建设内容,特制订本细则。

一、支持原则

经费支持主要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差旅费、高水平学术论文实验经费、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用、社会服务差旅支出,支持经费不得作为科研绩效奖励方式支出。

二、科研成果支持内容

1.发表文章与专著(万元)

类    别

支持经费

SCI一区(中科院分区)

4

SCI二区(中科院分区)

2

SCI三区(中科院分区)

1

SCI四区(中科院分区)

0.5

ESI高被引论文

5

科研专著(普通出版社)

2

科研专著(科学出版社、高教出版社)

4

高学历青年教师成才

2-4

  

说明:

1)根据食品学院研究生毕业发表科研论文的要求,研究生及导师以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SCI高水平科研文章(博士研究生发表一二区的文章均予以支持;发表1篇属于三、四区的较低水平SCI文章不予支持,发表2篇三、四区文章只支持1篇;发表1篇一二区文章、另一篇三四区文章只支持1篇;3篇及3以上全部支持)。

2)高学历青年教师成才:指学院新引进的35岁以下的青年博士教师(以当年1月1日为准计算年龄),发表1篇二区以上(包括二区)或者2区以下SCI文章支持4万元,只发表1篇二区以下SCI文章支持2万元

3)学院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由学院根据大学政策,最终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2. 人才培养 (万元)

人才

培养

导师招收校外推免研究生

2/人次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

协助学院成功引进高学历人才

1/人次

3. 科技及教学成果奖(万元)

科技或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8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4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发明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

1

中国专利金奖

2.0

中国专利银奖、省部级专利奖

1.5

科技竞赛奖

国家级一等奖

2

国家级二等、省级一等

1

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

0.5

省级三等奖

0.2

说明:

1)每个获奖项目,只支持本学院排名最前者,支持费用乘以获奖排名倒数,低于0.5万的不再支持;

2)获得的全国性学行业专利奖,按省部级奖支持;

3)对科技竞赛,只支持通过学院组织的竞赛,仅参与外单位组织者不支持;

4)非官方、由全国性学组织的竞赛,依次降等支持。

5)其他级别单位组织的科研竞赛,不容易确定等级的,由食品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

4. 科研、社会服务活动(万元)

科研

活动

国际性学术会议做报告

2万/人次

  

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做报告

0.6/人次

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

0.6/人次

国内专业研修、培训班

0.6/人次

  

科研团队支出

按方向团队根据实际参与人员支出

说明:

1)科研活动对研究生和学院教师同样支持;

2)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按国内会议支持;

3)国内专业研修培训班根据学院人才培养需求安排,培训结束后必须在学院开展相关内容的专题培训。

本细则,由食品学院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