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及相关事宜的通 知

发布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17-09-28浏览次数:375

系、年级、各班: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我院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学生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共放假8天,即10月1日(周日)至10月8日(周日)放假调休,10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为保证学生安全、愉快地度过国庆节、中秋节为期8天的假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学生有关事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节假日前请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会,开展安全教育和假期留离校学生登记,并做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学生活动场所、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提醒学生节日期间注重人财物和交通安全等,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全面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节日期间在留校学生中开展“感恩、爱国”为主题的喜闻乐见的文体教育活动,提倡热爱祖国、热爱石大、感恩父母,利用节假日加强学习、社会实践锻炼,丰富假期业余生活,学知识、长本领,并保持良好校园秩序,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生活习惯,培育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用自身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良好节日氛围。

3、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年级、班级9月26日至9月29日上午10:00前通过易班学生事务系统统计每个学生假期去向,并于10月9日上午12:00前通过易班学生事务系统统计好本院学生返校情况。

4、在校生外出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间仍严格要求晚0:30分前归宿,院学生会自律委要定期检查宿舍情况,查处晚归、夜不归宿学生,尽力杜绝学生节前突击请假和不按时返校现象。

5、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学生个人旅游出行的,应通过正规旅行社参团,并购买旅行、交通保险。严禁学生社团及个人组织各类登山、徒步、远程自行车骑行、探险等活动,自行组织的一切责任自负。对批准的集体外出旅游和拾棉花劳动等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把防止各项安全事故的措施和预案落到实处。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广大学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

6、明确“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假期往往是敌对势力向学生进行渗透,拉拢诱骗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高发期。特别要提醒广大学生假期虽然不在学校,但身份依然还是学生,仍然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能穿戴任何宗教服饰等。要密切家校联系,尤其要求疆内学生家长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警防敌对势力的诱骗以及地下学经等非法宗教活动。

7、为进一步倡导大学生文明交往,促进校园和谐稳定,要求各年级、班级于国庆节放假前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正确对待各种名目的“老乡会”、聚会等活动,对“老乡会”、聚会等非正式团体中出现的拉帮结伙、恐吓和威胁他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要进行严肃查处,对组织和参与人员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全力保障校园的文明和谐。

8、严肃查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各年级、班级要利用学生班会等方式,教育在校学生节假日期间不得酗酒、晚归、留宿他人等,凡违纪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严格汇报制度。各年级、班级要积极主动掌握学生动态,建立健全班级学生信息员队伍,校园内遇有可疑人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或保卫部汇报,保卫部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2057110。

10、各年级、班级务必于10月8日晚23:00前统计学生返校情况,逾期未返校者按旷课处理,各班将返校结果报于学办老师。

                                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

                         2017年9月27